所以被動投資、指數化投資這樣的商品出現,他教我們投資整個市場,買進簡單型的ETF,例如台灣50.一直買一直買一直買,不做短線價差賣出,長期複利累積,就可以讓我們得到與整體市場同步的利潤,遇上中短期的崩跌,沒關係不要理他,安心領股息忍過去就好,指數總有一天會漲回來.
邏輯上這是正確的,如果已經財富自由且不想花太多時間理財的人,這是最棒的操作,我好想這樣做.但實際上大多數的人都還是不自主會在意投資部位損益的浮動,這樣的最佳做法有幾個人可以在真正見到大盤崩跌時,還能從頭執行到尾?我很希望我可以,但我知道應該不行.最好調整出一個比較合乎人性的做法,不要虐待自己的大腦和心臟.
建議:採用低成本、低風險的指數選擇權避險策略,成為一個有避險能力的ETF投資者,如虎添翼.如果有避險能力,自然可以達到隨便買、隨時買、不要賣的至高境界.
單邊使用ETF做多,搭配選擇權買方Buy Call(或是買權多頭價差)加碼多單與Buy Put(或是賣權空頭價差)鎖定ETF多單避險,這等於是一種動態調整現貨部位與期權雙向加碼及避險的ETF存股法.指數漲得越遠ETF部位越大,漲的越快Buy Call(或是買權多頭價差)就會進場順向加碼,漲勢尾端ETF會有逆勢訊號減碼(或不動),跌得夠快Buy Put(或是賣權空頭價差)鎖定波段下跌時ETF現貨的風險.
大資金者可以執行存股+雙向避險,小資金者可以只執行雙向避險.
避險方式不用選擇權賣方
選擇權賣方是可以拿來收取現金流的工具,效果等於開銀行或是產險公司,能夠操作者應僅限於法人或是資本數億可以把賣方當避險事業經營的自然人.只不過很多人把一個需要大資金才能經營事業的工具,誤會可以直接提高槓桿拿來做為穩定收入的策略,其下場可想而知,2018年2月與10月的兩次屠殺尚歷歷在目,所以建議放棄選擇權賣方的操作,只操作買方,
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多數選擇權賣方看不懂行情.
想用策略上的優勢來賺取時間價值,以為一直調整部位,風險就會不見,其實風險沒有不見,只是尚未兌現.選擇權是一種很公平的工具,任何策略都是一分風險一分利潤,沒有那種平常利潤都是賣方賺走,而風險來的時候卻都跑掉或是少賠的策略,再加上交易成本,對於市場沒有七八成以上的準確看法,長期選擇當賣方不可能贏,要提升賣方的成功率不是在策略上精進,你會的策略別人也會,錢在輸贏的東西最現實,最後都是決勝負在一開始就看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根源要提升看法的預測準度並且接受市場的不確定性,保持資金充裕且順勢操作.
第二個:賣方不知道承擔了自己所承擔不起的風險.
好比保險公司不停地賣保單卻沒有正確的再保險,把風險分散出去,鎖定最大虧損,假設你無法策略上確認最大虧損,只是求不要有極端行情發生,那根本無法長久從事賣方策略.所謂風險不是最大虧損發生或不發生的機率,而是一開始就要設定最大虧損會發生,其虧損的數額是否承擔得起,才是賣方要思考的.
所以為什麼我們要學分析?就是首先要對市場有看法,這看法對錯是事後再說,沒有看法就無法在當下做出合於邏輯的最佳策略,等於經營一個事業卻沒有方向,其次一定要使用價差策略,絕不可裸賣,進場之後不再調整也不停損,因為最大利潤與最大虧損在進場之前你已經知道.裸賣會增加利潤,同樣也製造破綻.提到的那位選擇權基金管理者,不是說用最積極的策略,做最保守的管理,結果就是破產清算,其實反過來做就好,用最保守的策略,做最積極的管理,至少不會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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